芮城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
關于開展2024年度農村衛生室
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校驗的通知

時間:2024-04-23      信息來源:芮城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     字體大小:【   中  小 】     瀏覽次數:

縣醫療集團、縣疾控中心(衛生監督所)、各鄉鎮衛生院(分院):

  為加強對農村衛生室的監督管理,規范衛生室的執業行為,有效保障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安全,依據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》、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、《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決定開展2024年度全縣農村衛生室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校驗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校驗時間:

  2024年4月23日-5月7日。

  二、需遞交的校驗材料:

  (一)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校驗表;

  (二)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副本原件;

  (三)衛生室診療科目以及從業人員資質變動情況;

  (四)衛生室自查報告(A4紙);

  (五)校驗期內發生的醫療民事賠償(補償)情況(包括醫療事故)以及衛生技術人員違法違規執業及其處理情況;

  (六)畢業證(或其他學歷證明)及執業證復印件;

  (七)村衛生室開展靜脈給藥服務資格審核表。

  三、校驗辦法:

  (一)現場審查。由各鄉鎮衛生院(分院)和縣疾控中心(衛生監督所)進行現場實地查看并提出相關意見。主要內容包括:(1)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符合情況;(2)醫藥衛生相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執行情況;(3)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情況;(4)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情況等內容;(5)是否具備開展靜脈給藥服務資格。

  (二)業務工作評定。由鄉鎮衛生院(分院)先對轄區內的村衛生室進行嚴格審查,參照《2023年芮城縣農村衛生室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》進行綜合評定。鄉鎮衛生院(分院)綜合評定后,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對所轄區部分衛生室進行抽檢審核。得分85分(含85分)及以上的為合格,予以校驗;得分84分(含84分)以下的為不合格,予以暫緩校驗。暫緩校驗期間停業整改,整改完成后向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提出再次校驗申請。

  (三)評審意見。縣疾控中心(衛生監督所)重點對衛生室從業人員是否存在超范圍執業、執業地點不符、“各室”未分開、醫療廢物處置不到位、群眾反映問題強烈等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并形成校驗意見。衛生室負責人因離崗或退養等情況造成空缺的,不再校驗。

  (四)信息錄入。校驗結束后由鄉鎮衛生院(分院)從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系統(托管賬戶)錄入有關信息。

  四、工作要求:

  1、各鄉鎮衛生院要高度重視,實行一把手負責制,認真做好校驗前的評定工作,不得弄虛作假,如實反映出衛生室工作人員的工作業績。

  2、衛生室人員統計表《附件3》由各鄉鎮衛生院負責人簽字蓋章,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。

  3、以鄉鎮為單位,于5月7日前由專人負責統一到局306室提交校驗材料。

  4、逾期不參加校驗或暫緩校驗期滿仍不合格的衛生室將注銷其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。

  附件:1、芮城縣農村衛生室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.xls

             2、2024年度芮城縣農村衛生室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校驗表.docx

             3、2024年度芮城縣農村衛生室人員統計表.xlsx

             4、芮城縣村衛生室開展靜脈給藥服務資格審核表.xlsx

芮城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   

2024年4月22日  

   (此件公開發布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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