芮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的通知
時間:2024-10-23 信息來源:縣醫療保障局 字體大小:【 大 中 小 】
信息索引號 | 1114102301289005557/2024-01662 | 發布時間 | 2024-10-23 | ||
發布機構 | 縣政府辦公室,芮城縣人民政府 | 文號 | 芮政辦發〔2024〕12號 |
風陵渡經濟開發區,各鄉(鎮)人民政府,縣直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的通知》(運政辦發電〔2024〕11號)要求,現就做好芮城縣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(以下簡稱居民醫保)征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繳時間
2025年度居民醫保繳費期限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 日。
二、征繳范圍
具有本縣戶籍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 城鄉居民;非本縣戶籍但在本縣長期居住的城鄉居民。鼓勵大學 生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。
三、征繳標準
2025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400元。
對困難群眾個人繳費實施分類資助,資助參保所需資金由醫療救助基金負擔。具體繳費標準為:特困人員(含孤兒和事實無 人撫養兒童)個人不繳費;返貧致貧人口個人繳納40元;低保對象個人繳納80元;脫貧不穩定人口、邊緣易致貧人口、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個人繳納120元;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(二級及以上的殘疾人)、低收入家庭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個人繳納200元。
四、征繳任務
各鄉(鎮)具體征繳任務按照市級下達的目標任務進行分解,具體征繳任務由縣級醫保部門下達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各鄉(鎮)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健全工作機制,加強督促指導,扎實做好參保工作。繼續采取“政府主導、醫保牽頭、稅務征繳、鄉鎮落實”的辦法,壓實鄉鎮(街道)政府參保征繳責任,充分調動基層工作積極性,緊盯重點人員、關鍵環節,做好居民醫保參保動員工作。同時,要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,確保兩類人員全員參保,力爭12月底前完成。安排10、11、12三個月為集中繳費月,各相關部門要集中力量宣傳,確保大部分群眾完成參保繳費。利用2025年1月、2月兩個月查漏補缺,督促宣傳,實現參保動態全覆蓋。
(二)強化宣傳動員。各鄉(鎮)、社區服務中心要加大宣傳動員力度,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,創新宣傳形式,豐富宣傳載體,將參保繳費和醫保政策宣傳緊密結合,全方位、多層次、多角度開展宣傳。普及醫療保險互助共濟、責任共擔、共建共享的理念,宣傳參保激勵約束機制政策,落實公民依法參加基本醫保的權利和義務,引導公民增強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和主動參保意識,營造良好參保氛圍。
(三)加強部門協同。縣醫保、財政、稅務、教育、民政、農業農村、殘聯等部門要各司其職,密切協作,加強溝通,在信息共享上加強聯動,形成合力,共同做好參保工作。醫保部門統籌做好參保動員、宣傳解讀、參保登記和服務管理等工作。財政部門要將居民醫保參保征繳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給予保障。稅務部門做好征收工作和繳費服務,及時回傳繳費信息,協助做好參保動員工作。教育部門積極配合醫保部門,不斷提高學生基本醫保參保水平。民政、農業農村、殘聯等部門要及時提供困難群體動態調整信息,配合做好困難群體參保工作。
(四)做好經費保障。為推動居民醫保征繳工作順利進行,根據省醫保局、省財政廳等8部門《關于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晉醫保發〔2020〕31號)規定,縣財政局要根據實際情況,給予代辦居民醫保的村(居)民委員會、社區等單位一定的工作經費,并列入年度預算,可根據參保計劃完成情況及參保質量等情況給予激勵,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,確保征繳工作順利開展、保質保量完成。
芮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4年9月19日
(此件公開發布)